境外投资备案(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 "ODI"),即境外直接投资,指国内企业、团体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以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目的投资行为。下面列举两种情况:
境外新设公司:必须以内地公司为股东,全资或部分控股的形式,在香港或者海外的其他国家新成立一家公司;
境外并购公司:以内地公司作为并购方的股东,在境外控股一家公司,需要出具尽职调查。
按照我国《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境外投资是指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通过新设、并购等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哪些情形需要办理境外投资备案(ODI)?
境内母公司控股成立香港子公司,母公司对子公司打投资款时银行要求出具相关ODI证书;
香港子公司利润汇款回到境内母公司,结汇时要求境内母公司出具相关ODI证书;
成立外商投资企业(WFOE),开设资金本账户时,银行要求股权穿透至自然人,若涉及内地企业,该内地企业需要办理相关ODI证书;
香港公司开设境内NRA(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银行要求股权穿透至自然人,涉及内地企业,该内地企业需要办理相关ODI证书;
境内母公司控股成立香港公司,无资本金往来的情况下,出于合规需求需要办理相关ODI证书。
境外投资备案(ODI)需满足的条件
根据我们办理境外投资(ODI)备案的实际经验,大部分企业只要满足以下几个申请条件,基本上就可以顺利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符合"境外投资"定义:境内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非金融企业的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主体和成立时间符合要求:主体需要为我国境内依法成立的企业。但是,成立时间不满一年的企业,无法提供完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一般无法通过审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股东背景、资金来源、投资要求、真实性要求:无法具体说明.............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21577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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