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如下:

如下图:单一窗口出口报关单录入成交方式为EXW时会弹出提示,同时运保费栏目将被置灰不可填写,仅可填写"杂费"栏。

出口报关单的价格说明各栏目置灰,无需填报价格说明。如下图:

参考:国际贸易术语对应进口/出口报关单成交方式及运费保费填写规则对照表

EXW海关申报规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EXW出口贸易方式下,境内工厂至中国输出地点(如XX港、XX口岸等)装载前的运输、保险及相关费用,需在出口报关单"杂费栏"如实填报。
"单一窗口"系统升级后,再一次明确提示填报此类费用,企业需确保数据准确,避免因漏报、错报影响通关效率。
EXW出口税务审核要求:
由于EXW条款下,境内段运输、保险及相关费用通常由境外买方承担,国内出口企业仍需取得相关发票资料,或将导致部分地区税务部门在办理出口退税时提出质疑,企业可能需面对:
■ 无法提供发票的金额承诺放弃退税;
■ 质疑或直接不予认可杂费填报。

基于以上二点要求,企业在签订出口合同时,建议明确境外买方费用承担及凭证提供义务(供参考):在EXW贸易合同中,考虑增加条款,要求境外买方提供境内段运输、保险及相关费用的支付凭证(如物流公司账单、付款水单等),并约定若买方未及时提供,造成出口通关延误等损失由买方负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二十九条 出口货物的计税价格以该货物的成交价格以及该货物运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输出地点装载前的运输及其相关费用、保险费为基础确定。出口货物的成交价格,是指该货物出口时卖方为出口该货物应当向买方直接收取和间接收取的价款总额。出口关税不计入计税价格。"
由此可知:出口货物计税价格=成交价格(应包含国内运输费+与国内运费相关的费用+国内保险费)。即出口FOB价格条款,成交价格中包含了国内运输及其相关费用、国内保险费用,报关单"成交方式"一栏申报为"FOB","运费"栏、"保费"栏、"杂费"栏,都为"空"。

Q&A
1. ............. 原文转载:https://fashion.shaoqun.com/a/21797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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